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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控股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管理部|2022-01-27|        【打印】【关闭】

院属各单位、国科控股各控股企业:

  为做好中科院企业2021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简称决算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1〕176号)要求,结合我院企业具体情况,就2021年度控股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院属事业单位投资的全级次控股企业
  (二)国科控股的全级次控股企业
  (三)汇总单位:指院属事业单位、国科控股投资的一级控股企业
  汇总单位应汇总所属全级次控股企业的报表。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二、填报内容
  (一)汇总单位
  汇总单位负责组织所属控股企业决算工作,积极推进决算工作进展,按时汇总、审核、报送所属控股企业决算报告,报送内容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电子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1)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院属事业单位报送叠加汇总表,国科控股投资的一级控股企业报送合并报表(单户企业报送单户报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投资情况审核表应由各院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决算数据填报。
  (2)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本报告应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撰写所属控股企业整体情况,不得对模板内容进行改动,不涉及的部分应写“无”;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客观反映所属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入挖掘数据内涵,对财务状况和投资情况等应综合运用分类分析、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和定性分析等方法,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分析到位,不得仅罗列数据。
  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分析要求具体包括:一是重点关注各主要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结合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及发展趋势、宏观经济政策产生的影响等,分析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和效益的增长潜力。二是深入分析经济效益和成本费用情况,分析企业盈利水平和盈利结构,按照业务和项目逐步分解,对标行业平均水平,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三是深入剖析现金周转情况,结合企业实际,准确分析企业资金情况,评估潜在风险,说明对企业本年度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四是详细说明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境外投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五是认真思考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面临的主要困难与挑战,提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控股企业均须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国科控股投资的一级控股企业须报送管理建议书。院属各事业单位投资的一级控股企业如果是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单位)须报送管理建议书。院属各事业单位(报送叠加汇总表单位)无需报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4)其他材料。汇总单位需报送截至2021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表(见附件9)。
  如果涉及以下情形,汇总单位还应报送统一的说明文件(汇总所属控股企业涉及的情形),上传至附件“其他材料”,需要报送说明文件的情形如下:汇总单位所属控股企业2021年度决算填报户数与上年存在差异的情形;企业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是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2.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汇总单位须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包括:
  (1)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叠加汇总表);
  (2)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3)截至2021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表;
  纸质材料须按以上顺序编排页码、装订成册,由汇总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
  (二)控股企业
  除汇总单位外,其他控股企业仅报送决算报告电子材料。决算报告电子材料内容具体包括:
  (1)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2)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电子文档,本报告应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撰写所属控股企业整体情况,不得对模板内容进行改动,不涉及的部分应写“无”;
  (3)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电子文档和管理建议书;
  (4)如果涉及以下情形,控股企业还应报送特殊事项说明电子文档,上传至附件“其他材料”:①企业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是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应报送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说明;②汇审时提出其他需说明的情形。
  各控股企业须做好决算数据填报、审核工作,认真准备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客观反映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入挖掘数据,透彻分析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投资情况,客观反映企业运营特点及发展趋势,不得仅罗列数据。按要求报送决算报告至汇总单位。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报送方式
  电子数据使用财政部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电子材料均需上传并以jio格式电子文件报送汇审。软件、软件参数和系统操作手册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http://zcgls.mof.gov.cn/zhuantilanmu/gyqicwxxgl)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专题栏目下载。
  (二)报送时间
  汇总单位将所属控股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电子材料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国科控股将于3月中旬组织远程决算汇审,届时由审核老师具体联系汇总单位。
  汇总单位将经审定后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国科控股联系人。
  不能如期完成决算工作的控股企业,应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汇总单位,汇总单位将相关决算工作进展、影响因素、应对措施、预计完成时限等情况形成说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2年3月5日前将说明文件的扫描件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
  四、汇审流程及联络信息
  (一)汇审流程
  2021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报送和审核流程如下:
  1.各控股企业应认真、按时完成决算报告,通过软件审核功能进行数据审核,借助软件查询模板进行差错判断,审核无误后将决算报告报送至汇总单位。
  2.汇总单位负责收集所属控股企业决算报告,并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
  3.国科控股审核老师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并通过线上联系方式(QQ、微信、邮件等)向汇总单位反馈审核意见,汇总单位接到审核意见后,组织所属控股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二)联络信息
  为了保障决算报告报送渠道畅通,决算数据审改便捷,各汇总单位应填报本单位《企业决算工作联络信息表》(见附件12),并组织所属控股企业填报,汇总单位汇总信息后,于3月5日前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
  国科控股联系人:斯琴,电话:010-86312118,报送邮箱:2301268947@qq.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B座14层(100190),收件人:斯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与协同配合,确保决算工作有序推进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决算工作的要求,各单位应加强工作组织与报送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基础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分工,汇总单位负责组织、推进所属控股企业决算工作,解决填报过程中的问题,督导各企业按时完成决算工作,同时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多部门共同参与,对于决算报告中的人力资源、科技创新、产权管理、专利情况等非财务数据信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有关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决算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于虚报、瞒报、篡改数据等行为以及重大数据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全面梳理报送范围和口径,确保决算报告应报尽报
  各单位应健全企业名录,对所属企业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汇总单位应严格依据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将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纳入统计和报送范围;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不得随意变更所属国有企业填报范围,要做到全面完整,应报尽报。
  (三)做好企业决算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衔接
  各院属事业单位作为汇总单位应关注本年新增的行政事业单位投资情况审核表。院属事业单位报送的企业决算中所属直接投资的一级企业,应与院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对外投资情况表中所投资企业(不具控制力的参股企业除外)的数量、名称、产权关系一致,须做到院属事业单位对外股权投资与所形成的国有权益相互衔接、保持一致。
  (四)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一是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核,实施对数据质量的全程监控。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二是存在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的情况,集团公司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统一。三是对折旧摊销、坏账准备计提等会计估计,集团内部子企业之间应当采取相对统一政策。四是合理评估长期停建、缓建的重大项目资产价值,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五是不得擅自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方式调节利润。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五)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企业财务决算是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为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公信力,各单位要按照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的要求和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内容,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厘清国有资本权益变动情况、分布情况,准确界定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其他非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全面如实反映本年度国有资产情况。
  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国科控股将对各单位决算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并将决算工作作为年度财务信息评优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1.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2.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补充指标表]  
  4.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补充指标表]编制说明
  5.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收益情况表]
  6.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收益情况表]编制说明
  7.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
  8.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
  9.截至2021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表
  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
  11.备用码表
  12.企业决算工作联络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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